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关于应注销登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印章遗失的声明
发稿时间: 2024-11-25
根据《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省出版总社等单位转企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黑编〔2009〕7号)“黑龙江省出版总社转为企业,其76名事业编制收回”,黑龙江省出版总社法人注销登记工作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承担。目前,黑龙江省出版总社应注销登记事业单位法人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证第123000001206号)正、副本,原事业单位财务专用章遗失,特此公告作废。
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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